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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险企一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 部分险企相关指标好转

专题:市场赚钱效应回暖 关注后市量能增幅能否放大

本报记者 冷翠华

截至5月9日,除少数几家险企外,非上市险企陆续发布了今年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公开数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有1家险企的最新风险综合评级由上一期的C上升为B,实现偿付能力达标。同时,有12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较低是主要原因,公司治理问题较为突出。

部分公司偿付能力改善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履行赔付义务的能力。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根据公开数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有12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其中,人身险公司4家,分别为华汇人寿、三峡人寿、合众人寿、北大方正人寿;财产险公司8家,分别为新疆前海联合财险、都邦保险、珠峰保险、安华农险、富德产险、华安保险、渤海财险以及安心互联网保险。

与去年第四季度对比来看,今年一季度,长生人寿偿付能力从不达标转为达标。今年一季度末,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7.7%和108.4%。同时,其最新一期(2023年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较去年三季度C评级提升一个等级。因此,其符合偿付能力达标要求。

“公司加强了经营管理,使得难以资本化风险的得分有所上升。后续公司将会持续推进偿付能力管理的力度和其他风险的管理,以不断改善风险综合评级各项指标。”长生人寿表示。

不过,长生人寿坦承,受负债端业务销售以及投资市场波动的影响,偿付能力压力较大。公司将从资产和负债两端入手,维持偿付能力稳定。负债端,今年将积极推进3.0%定价利率产品的销售,提升资本自我造血能力;资产端,将采取配置长期利率债以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加快推进风险资产的处置以提升实际资本等举措。

同时,在偿付能力不达标险企中,部分公司出现积极因素,有助于其后续提升风险综合评级。例如,北大方正人寿虽然其风险综合评级连续两个季度为D,但从可资本化风险指标来看,在去年底顺利增资之后,今年一季度末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5.41%和75.89%,处于达标水平。该公司表示:“对难以资本化风险,公司分解指标的管理职责,要求加强管控和自评估,持续改进和提升指标状况,对于薄弱指标,积极组织整改,并分季度追踪改善情况。”

治理水平差别显著

从偿付能力不达标险企来看,主要是因为风险综合评级为C或D,而这又主要是因为难以量化的风险(包括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得分不高所致。其中,操作风险得分不高的公司在内部治理方面的相关风险较为突出。

华汇人寿表示,其偿付能力充足,资产流动性较好,偿付能力风险(除公司治理相关风险外)处于较低且可控状态。最新风险综合评级为C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治理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尚未完成,监管部门认为公司操作风险较大。对此,公司采取的举措包括对当前风险状况和管理情况等进行分析检视和更新,控制存量风险、预防监测增量风险,持续加强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

都邦保险表示,其风险综合评级为C主要是由于三方面原因,一是可资本化风险,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低于150%,内源性资本占比处于较低水平。今年一季度末,其综合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皆为122.3%。二是公司治理结果不佳,导致操作风险评分较低。三是盈亏情况、保费增速、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发展偏差率、立案注销率等指标在行业排名中处于较低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部分保险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变更较为频繁,其中包括较多位高管辞职现象。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金融机构治理研究室主任郝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险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因辞职、涉案等原因发生变更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较大,往往会带来公司治理理念的变化、治理结构与机制的变化、甚至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为减少董事和高管变更对公司带来的短暂影响,需要保险公司在制度上持续完善,练好治理内功,确保公司运行轨道平稳。

从近年保险机构整体治理情况来看,南开保险机构治理指数显示,2016年至2022年,中国保险机构治理指数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治理状况稳中向好,2022年中国保险机构治理指数较2016年上升了7.10,但还存在着自主合规性水平偏低,六大治理维度发展不均衡,各保险机构治理水平差别显著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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