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华尔街财富网!

全球股市

热门搜索:概念股金融股票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偿付能力管理体系

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偿付能力管理体系,有效识别管理各类风险,不断提升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准确计提资本,及时监测偿付能力状况,编报偿付能力报告,做好资本规划,确保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出口信保公司偿付能力管理指标包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综合评级,应当同时达到以下标准:(一)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三)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华尔街财富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要收藏
0个赞
转发到:
Copyright 2003-2024 by 华尔街财富网 hej.hbhuoguo.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