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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刘长勇先生、监事陈永明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具体如下:
刘长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永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由于刘长勇先生和陈永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长勇先生和陈永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刘长勇先生和陈永明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相关职责。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刘长勇先生和陈永明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7年2月27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长勇先生和陈永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刘长勇先生和陈永明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刘长勇先生和陈永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