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冉黎黎)12月15日晚间,尚纬股份(603333)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送达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其中显示,被告人李广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百万元。被告人李广胜二审期间退缴的违法所得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尚纬股份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