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代投研
作者|彭晨雨
编辑|孙一鸣
编者按:6月21日,创正电气、奥美森、锦华新材3家公司IPO申请同时获得北交所受理,这标志着它们成为新“国九条”公布后北交所首批受理企业,上述企业经营成色如何也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现场检查被曝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业绩大起大落如坐“过山车”,奥美森(全称“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度冲A能否圆梦?
北交所官网显示,6月21日,奥美森上市申请获受理,成为自今年3月16日以来首批申报北交所IPO获受理的企业。
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在上市辅导期,广东证监局曾对奥美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审计人员兼任财务工作、研发费用归集错误等问题,反映了其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核算不规范。
此外,2021—2023年(下称“报告期”),奥美森业绩出现大幅波动,2022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一度同比暴跌70.5%。
6月27日,就内控制度有效性、业绩稳定性等相关问题,时代商学院向奥美森发函询问,截至发稿,对方仍未作回复。6月28日,时代商学院再次向奥美森致电询问,但电话无人接听。
专注智能生产设备制造
招股书显示,奥美森的主要产品包括换热器生产智能设备、管路加工智能设备和其他定制智能设备,可广泛应用于电器、环保、风电和锂电新能源及其行业等领域。
在热交换和管路加工领域,奥美森已与格力电器(000651.SZ)、美的集团(000333.SZ)、海信家电(000921.SZ)、四川长虹(600839.SH)等知名家电企业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作为专业的智能装备制造生产商,截至2023年底,奥美森已拥有有效授权专利442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79项、国际PCT9项,获得授权著作权58项,其中软件著作权54项。
在股权结构方面,截至2024年6月19日,中山市奥美森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为奥美森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5.75%。而奥美森的实际控制人则为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其中龙晓斌、龙晓明为兄弟关系,龙晓斌、关吟秋为夫妻关系,龙晓明、雷林为夫妻关系。
现场检查被曝内控执行不到位
在此次递表北交所前,2024年4月9日,尚处于上市辅导期的奥美森曾受到广东证监局的现场检查。
2024年5月28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2024)12号】显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奥美森在内控制度执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
在内控制度方面,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奥美森内审人员仅有一人,审计部负责人姚卫辉同时还兼任财务工作,没有严格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同时还与该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关于“配置不少于三名专职人员”的规定不符。
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一般来说,为了确保公司财务的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和审计职责应该由不同的人担任。这样可以实现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防止潜在的财务风险。
奥美森上述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行为,让人担忧其内控管理失效。
此外,现场检查还发现,奥美森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其中,报告期内,奥美森将应计入管理费用的专利年费7.18万元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并且未按要求将报告期内销售研发样机对应的直接人工成本46.50万元从研发费用转出并计入营业成本。
另外,奥美森部分子公司未执行母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下属有四家子公司1年以上库龄存货,未按5%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应补提5.19万元。
上述财务核算不规范的行为,也反映出奥美森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业绩大起大落如坐“过山车”
事实上,此次IPO并非奥美森第一次冲击资本市场。早在2021年12月,奥美森就曾在创业板递交过上市申请,但2022年7月5日,该公司主动撤回上市申请。
那么,奥美森因何选择撤回创业板IPO呢?
在此次北交所IPO辅导备案文件中,奥美森表示,考虑到公司2021年净利润有所下降,且当时预计2022年业绩将进一步下滑,公司股东、管理层基于当时国内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创业板审核环境与市场动态情况,决定适时调整上市计划。
可见,2021—2022年业绩下滑难以满足创业板对于业绩成长性的要求,是奥美森决定撤回创业板IPO的重要原因之一。
招股书显示,2021—2023年,奥美森的业绩如同坐过山车般大起大落。
其中,2021年,奥美森营收同比增长9.68%,但净利润同比下滑19.33%;2022年,奥美森营收净利双双出现下滑,其中净利润同比下降56.75%,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暴跌70.50%。
2023年,奥美森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6%至3.25亿元,但扣非归母净利润仍未回到2020年时的水平。
对于2022年业绩下降的原因,奥美森在招股书中解释称,主要是员工及客户出行受限导致非标自动化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延误、产品销售结构变化、期间费用增加等。
经计算,最近五年(2019—2023年),奥美森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仅为4.4%,业绩增长较为乏力。
早在创业板首轮问询中,深交所就曾对奥美森销售各类产品的稳定性及业务是否具有成长性提出了质疑。
而在此次北交所IPO招股书中,奥美森也坦言,虽然2023年随着出行受限因素解除,公司经营业绩重新恢复增长,但如果电器行业因宏观经济形势不及预期、居民消费支出下降等因素,出现增长缓慢甚至发生下滑的情形,或将导致行业产能需求低迷、从而降低对装备制造的采购需求,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从创业板转战北交所,奥美森也大幅降低了募资规模。
创业板招股书显示,奥美森的拟募资金额为3.65亿元。而北交所招股书披露,其拟募资规模大幅缩减至1.95亿元,较前次IPO计划缩减了46.58%。
(全文2270字)
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学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学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