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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百联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华安百联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安百联消费REIT,场内简称:百联消费,扩位简称:华安百联消费REIT,基金代码:50800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4年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8 日(含)。其中,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4年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5日(含),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4年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8日(含)。

根据《华安百联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安百联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华安百联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部分认购申请实施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及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亿份,本次发售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战略投资者

根据《发售公告》,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73,277万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3.277%。

截至2024年7月8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22家战略投资者皆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73,277万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3.277%。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2、网下投资者

本基金网下初始发售份额为18,707万份,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70%。

截至2024年7月8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1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27,611万份。具体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3、公众投资者

本基金公众初始发售份额为8,016万份,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30%。

截至2024年7月5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8,683万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二、比例配售结果

1、战略投资者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00%。

2、网下投资者

募集期间,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基金对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67.75198291%。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公众投资者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为92.31587399%。

配售比例=最终公众发售份额/全部有效公众认购份额。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投资者的获配份额按截位法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1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投资者;当认购金额相同时,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资者的最终获配份额=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

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算认购费用。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公众投资者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以最终获配份额为准进行计算,可能存在投资者实际认购费率高于最初申请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

2、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4年6月20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安百联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4、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5、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流程、到账时间等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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